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开展相关公示公布工作。
一、项目内容
1.完成(略)年度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审批项目的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纸的设计、公示公布牌制作、公示公布图电子数据提交及协助甲方进行公布牌发放工作。
2.随时响应采购方的特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3.定期统计分析规划实施公示公布数据情况。
二、公告期限
5个自然日(起止日期:(略)
三、项目报价
最高限价:(略)
四、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开展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设计、公示公布牌制作。利用报建通、方案通、市政通等规划报批专业设计软件中的电子图件和建设单位补充提供的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开展规划实施公示公布图的设计制作,通过采购方的审查后制作成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牌,协助采购方进行规划公示公布牌发放工作,并在采购方办公自动化系统上传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电子文件,通过规划公示公布系统平台将规划公示公布图上传到采购方门户网站(http:(略)
(1)提供专业的技术保障,所有操作须遵循城乡规划及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的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的要求。
(3)公示牌尺寸为:
批后公布牌尺寸为:(略)
批前公布牌尺寸为:(略)
(4)服务时限和流程。
在接受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需求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初稿的设计,并提交给采购方对应业务部门审核。如业务部门要求修改,在第2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完成修改,再次提交业务部门审核。
在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初稿通过业务部门审核批准后,于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定稿样图的设计。
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协助办理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制作手续,并在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制作手续的(略)小时内,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样品,负责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的喷绘、金属支架、AD底板及图面防水覆膜组装,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的制作和包装。
专人将成品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协助采购方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派发工作。
(5)规划实施批前公示图与批后公布图面基本要素及版面。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及调整批前公示:(略)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批前公示:(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调整批后公布:(略)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布:(略)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批后公布:(略)
五、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在广州市承接过的类似项目清单,必要时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注:(略)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其他相关文件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前提交到我局办公楼(略)室。最终项目服务单位由我局按程序选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