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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以及(略)年龙游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就龙游县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略)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略)
二、采购要求
供应商具备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研究或试验业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厂家、经销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承诺书(见附件1),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一方为主,同时明确权责;
3.询价单(见附件2);
4.相关业绩证明。
五、报价要求及中标规则
1.低价中标法:(略)
2.此次报价作为双方合同签订的中标价格,成交后不得因任何外界因素更改中标价;
3.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价格作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满足3家及3家以上,经开标后发现有供应商报价材料不符合本项目询价材料要求,则该供应商失去报价资格。若剩余合格供应商未满3家,则本项目再另行询价。
六、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供应商应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
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4月(略)日
附件1
承诺书
本供应商承诺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为本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承诺,如违反,则自动失去报价资格。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询价单(供参考)
致:(略)
项目名称 | 龙游县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 |
项目内容 | (1)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选择不少于2个主要农作物种类,优先选择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和油菜等作物,进行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监测。(2)农作物秸秆还田监测。布设不少于1个秸秆还田监测点位和不少于(略)个秸秆还田调查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调查内容包括农业基本生产情况和还田后田间的生产情况两个方面。监测点位须包括无秸秆还田和秸秆还田处理,并设置重复。监测内容包括气象条件和耕作栽培措施、作物田间生产情况、土壤状况。项目完成提供相关成果数据及监测总结报告。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略) |
投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总价 | 大写:(略) |
(人民币:(略) |
注:
1.设最高限价人民币:(略)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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