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法性审查服务询价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采购合法性审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并于(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比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5.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比选文件相关事宜: (1)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②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2)领取比选文件:(略) (3)参与本次询价比选的供应商还需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否则报名无效。 2.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3.评分方法:(略) 4.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5.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保证金提交):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