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湖**
关于购买监内食堂食材(蔬菜类)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项目概况
购买监内食堂食材(蔬菜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洪泽湖**国有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机关前楼(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4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投标人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或(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或承诺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2)凡是近5年内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资格,并没收基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3)近5年内,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商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资格,并没收基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4月(略)日至 (略) 年4月(略)日,每天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江苏**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2.询价保证金金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