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尽职调查相关服务
询 价 公 告
一、参与人具备的条件
1.参与人应是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有经验的非诉业务律师团队;
3.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不少于(略)年;
4.安徽省司法厅公布的全省综合实力五十强事务所排名前一百名;
5.项目主办(签字)律师从业经历不少于8年;
6.具有大型企业集团法律服务业绩;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略)
二、询价事项说明及要求
1.报价函统一开启时间:(略)
2.询价方式:(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4.询价内容:(略)
5.报价方式:(略)4万元,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6.项目地点:(略)
三、项目询价内容
(一)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略)
(二)工作要求: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淮海新材料的要求,对两家拟尽调对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2.对项目合作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3.具体工作细节待项目进场后与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具体协商确定。
四、项目实施时间:(略)
五、付款方式:(略)
六、参与者需提供资料:(略)
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4月(略)日
报价函
致:(略)
1、我们已全面研究了“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尽职调查相关服务”询价文件,熟知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我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
2、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公司提供所需的服务,经我方研究决定,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万元。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按照与贵公司签订的有关合同的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并交付服务成果。
4、我方在此承诺:(略)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参与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