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已退休需提供证明)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考核B证及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项目经理已退休需提供证明)的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完整的劳动合同并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只承担本工程。;(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提供身份证、完整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身份证、完整的劳动合同以及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C证)并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两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提供近两年((略)或(略))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四表一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投标人应具有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提供查询截图、网址、账号及密码)及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的完税凭证(如有减、免、缓缴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须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承诺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9)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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