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顺县交通运输管理中心自卸货车、纯电动皮卡车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4.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注册页面:(略)
4.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略)
4.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略)
4.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4.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提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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