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揭阳济仁精神病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略)栋(略)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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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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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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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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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济仁精神病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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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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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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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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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略)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略)
(三)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