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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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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凤山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再调整,定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同时,编制《凤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凤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凤山县声环境功能区质量监测点位信息表》,提出凤山县城市区域噪声管理措施等服务。 |
预算价格(略)万元。各服务机构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标准自行预算并报价,最高报价不超过(略)万元。 |
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从报名机构中按资质合格、队伍实力雄厚、投入本项目人员力量大、拥有独立办公及实验场所、检测设备先进、业绩好、经验丰富、价格相对优惠且报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条件择优选择服务机构。 |
(略)年5月 |
(1)修编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略)]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略)]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略)—(略))>的通知》(桂环发[(略)](略)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略)—(略))>的通知》(河环发[(略)](略)号)要求执行;(2)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专业机构需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报价函(报价函包括报价清单)及相关报价材料。报价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资质材料(资质证书及能力范围等),办公及实验场所、检测设备情况,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截图”、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截图”、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上截图),人员资质情况一览表(配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仪器设备情况表,项目服务方案及公司业绩证明等材料。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加封条盖章,封面标注报价项目。报价材料要求递交一式三份。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凤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服务采购方案》。材料报送请报至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巴烈社区京甲屯人社环保综合大楼河池凤山生态环境局(略)室,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