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交货)时间:(略)
(二)实施(交货)地点:(略)
(三)验收方式:(略)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其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成交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略)
三、
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略)
在质保期内,设备零配件及其维修的费用全免;保修期后维护和维修厂家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四、售后服务:1、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①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设备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略)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2小时内排除故障,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必须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③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其他服务要求
(1)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维修配件
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五、付款方式1、付款比例:
经成交人提出书面申请,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略)%;在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的前提下,1年后支付合同总款的3%。
2、支付方式:
(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委托书等材料,向垫江县财政局申请付款。
(4)垫江县财政局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八、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
第四篇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无效报价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垫江县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询价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p>
<p>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p></td></tr>
<tr>
<td>
<p>(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p></td>
<td>
<p>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若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p></td></tr>
<tr>
<td>
<p>(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p></td></tr>
<tr>
<td>
<p>(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p></td></tr>
<tr>
<td>
<p>(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img src=)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3 |
报价保证金 |
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 |
注:
</p><p><img src=)
2、符合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文件签署 |
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报价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报价。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报价文件份数 |
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报价文件内容 |
本询价文件第二篇 |
4 |
商务部分 |
报价文件内容 |
本询价文件第三篇 |
5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文件内容 |
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询价中,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报价无效。
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推荐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评审结果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报价相同的并列。
二、评审标准1.“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2.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报价条款供应商或其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报价:
(一)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按时提交足额报价保证金到指定帐户上的;
(二)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封装及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等格式要求的;
(三)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五)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七)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要求报价企业提供原件查验,而报价企业不能提供的或不相符的;
(八)报价用手工填写的;
(九)商务条款差异表或技术条款差异表出现负偏离的。
(十)未按要求出示手持部分或出示不全的;所授权人与开标会参会人不是同一人的或授权事项与本项目无关
(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废标条款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一)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询价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报价。
(四)法律责任
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二、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询价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询价文件由报价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无效报价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报价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对询价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报价文件组成(如有分包,每分包分别按以下要求制作)
报价文件由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其它文件)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其它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评审。
(二)报价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密封
1.报价文件的每类文件分别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副本应装入同一文件袋中并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报价企业名称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所投分包号(如果有)、所投项目名称、文件类别等(具体格式见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
2、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4.若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对报价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三)联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五)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询价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为报价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报价保证金币种应与报价币种相同。
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可以不退还报价保证金:
6.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的;
6.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报价程序的。
(六)报价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格式”中“询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报价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文件中询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询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询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四、询价(一)询价应当在询价文件中“报价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但至少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
(三)询价由采购人或主持,邀请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询价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和《询价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询价。
(五)未宣读的报价价格、价格折扣和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报价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审时不予承认。
(六)询价过程应由采购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供应商未参加询价的,视同认可询价结果。
五、评审见第四篇“评审”内容。
六、成交(一)成交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
(二)成交程序
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如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人变更
3.1若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询价
3.2成交人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以下情况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询价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结果公示
1、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质疑或无投诉,公示结束后,成交人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我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都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人无权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八、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人报价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人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需向采购人交纳合同价(略)%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在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三)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询价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人,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略)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略)
5.2.2贬值处理:(略)
5.2.3退货处理:(略)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略)
6.3付款方法:(略)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报价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略).合同争议的解决
(略).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略).2在(略)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略).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略).合同生效及其它
(略).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略).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略).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略).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略).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说明:(略)
一、资格文件(单独装入一文件袋,内含正本一份)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书面声明(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或证明文件
二、商务技术文件(单独装入一文件袋,内含正、副本各一份)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四)报价函(格式)
(五)商务条款差异表
(六)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经济文件(单独装入一文件袋,内含正、副本各一份)
(一)询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其他(单独装入一文件袋,内含正、副本各一份)(如果有)
(一)供应商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文件袋封面及文件首页格式:(略)
政府采购
?? (经济/资格/商务技术/其它)文件
?
?
项目号:(略)
询价项目名称:(略)
供应商全称:(略)
供应商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略)
?
?
公 司? 地 址:(略)
公司联系电话:(略)
一、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询价项目名称:(略)
?
致:(略)
???????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
?
?
???????????????????????????????????????????? (供应商公章)
?
???????????????????????????????????????????? 年?? 月?? 日
?
(附:(略)
?
?
?
?
?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询价项目名称:(略)
?
致:(略)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
被授权人:(略)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
?
(附:(略)
?????????????????????????????????????????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报价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
询价项目名称:(略)
?
致:(略)
?????????????????????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
特此声明。
?
?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五)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或证明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商务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含所投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详细参数及服务响应情况等)
?
?
?
?
?
?
?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略)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技术条款差异表
询价项目名称:
?
供应商:(略)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报价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 报价应答应标明所投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和参数等,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四)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询价项目名称:(略)
致:(略)
???????????????????????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略)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询价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为:(略)
五、我方承诺:(略)
六、我方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报价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报价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差异表
商务条款差异表
询价项目名称:
供应商:(略)
?
???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报价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六)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质保期;
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3.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
三、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
|
|
|
|
|
|
|
|
|
|
|
|
报价总金额
(以佰元整数倍收舍) |
小写:(略) |
大写:(略) |
|
|
|
|
|
|
|
|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
?
??????????????????????????????????????????? 年???? 月???? 日
?
?
说明:
1.询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询价一览表在询价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应在“供应商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供应商”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询价项目名称:(略)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人工费 |
|
|
|
/ |
|
|
9 |
运输费 |
|
|
|
/ |
|
|
(略) |
其他费用 |
|
|
|
/ |
|
|
(略) |
…… |
|
|
|
/ |
|
|
(略) |
总计 |
|
?
供应商:(略)
?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
?
??????????????????????????????????????????? 年???? 月???? 日
?
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报价只能打印,不能手写。
?
(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