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内容:(略)
3.本项目资产出让价值:(略)
二、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表(附件)。
注:(略)
三、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
1.本次询价由价高者取得所有权,如最高报价有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由报价最高单位重新报价。报价书应按本函附件《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出售项目报价书》填写并提交。
2.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略) 年7 月(略) 日下午5点前将3,(略)元(人民币大写:(略)
3.报价文件(报价单、报价文件封面等)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天,中标单位于公示结束后(略)小时内,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
5.确定中标人后,保证金将于3天内退回至未中标单位。
6.无形资产如涉及共有,本次出让只针对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权属部分。
7.中标人需支付无形资产变更的一切费用。
8.联系人:(略)
四、特别声明
如相关单位对项目资产以及本询价函任何内容有异议,可以选择不参与竞价,但如果提交报价书,则视为其已经知悉理解并接受项目资产的实际情况,全部响应并同意本函项下全部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报价材料要求等;报价单位在中标后,不得针对项目资产现状或本函内容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附件:(略)
2.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出售项目报价书
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
(略)年7月9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