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水务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水务局(略)年度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维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采购需求
1.采购货物清单(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略)元,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略)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括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略)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附件、辅材、配件、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略)](略)号及苏建价协[(略)]7号文规定的(略)%计取,低于(略)元的按(略)元收取)、专家评标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五、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6)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5);
(7)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略)
六、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特别提醒:
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七、保证金
1. 响应保证金:(略)
2.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八、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略)
2.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服务)期:(略)
货物类:(略)
维修类:(略)
(2)交货、安装(服务)地点:(略)
九、验收要求
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供应的低值易耗品造成质保期内的物品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须对其所供应的低值易耗品及零配件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3.如有3个及以上科室反映同一耗材有质量问题的,采购单位有权对该批货物进行退货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十一、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略)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略)
十二、成交原则:(略)
十三、付款方式:(略)
十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2.供应商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3.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十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启东市水务局
(略)年7月9日
启东市水务局(略)年度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维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