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排,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对第三住院楼废旧物资拆除回收业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采购人:(略)
二、资金情况
最低限价:(略)
三、废旧物资拆除回收范围:(略)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参照政府采购法):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低压电工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技能。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后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略)
六、询价采购方式、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略)
2.供应商查看现场后,采取现场报价方式,不接受其他报价方式,并提交以下资料(资料需密封):(略)
七、中标结果将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s:(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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