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柿树岗乡德上高速家园项目防水分包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要求:(略)
3、类似业绩要求:(略)
4、投标单位提供开标前一周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有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标处理;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5、防水品牌要求:(略)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略)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略)
2、控制价:(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计划工期:(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附件一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类似业绩、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前一周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略)
9、履约保证金:(略)
(略)、其他要求:(略)
2、本项目不负责投标人住宿,投标人自行考虑住宿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按照国家标准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招标人不提供施工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复印。
4、投标人负责在防水施工前进行两次(略)小时蓄水,如发现结构渗漏,由招标人进行处理;防水层施工完毕进行两次(略)小时蓄水试验,如发现渗漏由投标人进行维修处理,且造成承包方其它工序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返修的所有费用。
5、工程量计算规则:(略)
6、中标班组不得因塔吊、吊车局部盲区增加任何费用,发包方仅提供塔吊的垂直运输,场内水平运输及所有搬运等由分包方自行考虑,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单价或另补加工日 。
7、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及服从第三方巡查的管理。如因中标单位施工范围内存在质量、安全文明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罚款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招标人代缴。缴付方式:(略)
8、在现场基础施工及抢工期间需保证人员充足,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若人员不足,项目组织人员施工按产生费用的双倍进行处罚。
9、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夜间施工的指令,不得因夜间施工向招标人索要额外费用。
(略)、投标人报价自行考虑劳务力配置,确保施工工期,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项目部有权力自行组织劳动力施工,费用从责任班组扣除,责任班组无条件接受该项费用。
(略)、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项目部组织安全晨会,如不参加,或人数不足(招标人要求人数),每次罚款(略)元,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略)、防水工程质保期为5年,期间出现任何渗漏情况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维修到位,招标人将安排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以罚款单的形式从合同结算中直接扣除。
(略)、其他事项:(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略)
2、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