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交供应商保证开学前三日内将教材运至学校,保证预定教材(包括单本的教学参考书)准确率要达到(略)%,教师教材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书率在(略)%以上,学生教材开学前三日到书率在(略)%以上,行课前到书率达到(略)%,追订教材保证在2周内到货(出版社加印、调货等不可控因素除外)。
2.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送货单,不以送货单所列教材数量做为最终结算数量。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准确的货物清单,每件货物外包装各项标识正确、清楚(包含供货商、品名、单价、数量等),并派遣成交供应商正式员工进行现场逐班发放和结算工作, 准确率达到(略)%,且满足以下条件:
4.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货物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4.2每件货物外包装各项标识正确、清楚。
4.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发放、验收和结算,并经采购人确认。
4.4教材在逐班发放并完成退补货、结算等相关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4.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6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数量等技术参数)提出质疑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