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信息通信有限公司华为设备采购项目((略)年第3批)
询价公告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宁波港信息通信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宁波港信息通信有限公司华为设备采购项目((略)年第3批)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 |
单位 |
数量 |
1 |
光纤存储扩容(华为) |
套 |
2 |
2 |
万兆交换机(华为) |
台 |
2 |
3 |
光模块(华为) |
个 |
(略) |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略)
五、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该项目合同履约能力。
2、报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人对报价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3、报价人应为投标主要设备(华为)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报价人应提供制造商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或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资格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用资格后审。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报价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询价文件下载时间:(略)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七、报价保证金:
1、金额:(略)
2、报价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本次询价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略)
十、注意事项
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报价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