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技师学院烹饪专业实训中心电路改造项目,现采用询价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略)
(二)包组划分:(略)
(三)控制价格:(略)
(四)查看现场:(略)
(五)项目概况:(略)
(六)工期:(略)
(七)采购人及地址:(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文大道(略)号。联系人:(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
(三)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略)
(七)项目含高空作业等特殊要求时,施工方须有相关资质并承担安全责任。
三、招标方式
(一)供应商根据经营范围对包组进行报价,不可拆包报价。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类似商品。
(二)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三)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报价单中内容的品牌型号。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税费等费用。
(四)规范、工整填写报价单内容,加盖公章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因内容填写不规范、不清晰影响正常评审或联系不到供应商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略)
四、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时间:
(略)年8月(略)日—(略)年9月2日(略):(略)
(二)报送地点:
济宁市技师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综合楼(略)室)。
五、说明
项目公告发布媒介:(略)
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更正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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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