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成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两类资质条件之一: ①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略)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包含:(略) 3、供应商须具备可进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具备可进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的运输单位对所供液氮进行运输。 注:(略) 4、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管束车辆存储专业场地,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须提供承诺)。 5、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注:(略) 6、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自(略)年1月1日起),至少一年具有年销售液氮(略)万升以上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无法满足的可提供多份该年度内合同进行累加。 注:(略) 7、供应商实缴资金须大于0元。 注:(略) 8、供应商参保人数须大于0人。注:(略) 9、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