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对(略)-(略)年度中心其他医用耗材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并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方式:(略)
二、项目明细
详见附件《(略)年(略)月-(略)年(略)月其他医用耗材采购目录》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
3.参与的供应商须具备长期连续供应该产品的资质及能力。若中标后,无法准时连续供货的供应商,2年内不允许参与中心其他耗材招投标;
4.根据耗材采购两票制的趋势,欢迎各类产品的一级经销商参与。
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近3年在福建省地区有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谢绝参与本次公开采购。(“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报名材料及编制要求
1.项目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厂家或供应商需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报价单:(略)
7.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需出具以下服务承诺书。
(1)承诺可按规定标准运输及供应货物,具有长期连续供应产品资质和能力。能对近效期、滞销的耗材提供退换货服务。
(2)厂商或供应商本地有仓库(注明地址),特殊情况可提供紧急供货。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8.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进行完整规范密封,同时报价单需提供excel电子版本存在U盘上一同装入档案袋,封口处需加盖公章,档案袋同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材料未按要求整理提供并密封视为无效响应。
五、递交材料
递交材料方式:
报名资料纸质版(含存有报价单excel电子版本U盘)送至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略)室综合科。
递交材料时间:
(略)年9月8日至9月(略)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略)
六、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略)
七、评审办法
由中心采购小组进行评议,根据各品类总价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依次选出各品类的第一、第二、第三供应商,后续按照采购人要求由第一供应商进行供货。若第一供应商出现部分耗材不能供应,本中心有权将全部耗材交由后续顺位候选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