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物资设备采购办法》规定,现对安徽建工集团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装载机询价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略)
2.采购内容:(略)
3.项目编号:(略)
4.项目地点:(略)
5.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工作内容(若有):
(1)装载机要求为6吨级重载型新能源装载机。要求包含宁德时代(略)kwh电池、加长臂、4.5方活动刀板斗。(略)KW以上双头充电桩包含充电桩安装及安装充电桩接入甲方配电箱所需所有材料,充电桩位置距甲方配电箱距离(略)米左右,电缆应使用铜芯电缆等。(2)充电桩需要扫码付费功能。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及采购要求。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类要求:(略)
3.类似业绩要求:(略)
4.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略)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与报价。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6.投标人需严格按照询价函中要求进行投标,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检测规范要求及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以次充好,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采购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调价,报价包含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若中标后,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无效标处理。
8.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投标人上传询价函中报价与平台系统内报价不一致的,按两报价中较低的报价执行。
9.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略).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略).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响应询价公告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中标后不响应询价及合同要求的,视为拒签合同。
(略).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需根据技术标准及采购要求,提交质保服务一份,格式自拟,质保服务盖章扫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略).供应商必须在技术标准及采购要求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投标产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
四、报价方式
(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略)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略)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货款支付
招标完成后,招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首台新能源装载机及充电桩采购合同。鉴于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次台装载机暂定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采购(逾期则放弃采购)。货到现场交付使用,付至合同总价款的(略)%,余款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保证金:(略)
8.2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8.4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8.5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调价,报价包含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若中标后,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无效标处理。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⑺ 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8.8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9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同时,需在电子化招采平台中填写对应的投标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