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即将就医疗法律、相关工程、货物、服务等经济行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进行采购前市场调研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略)
2.服务期限:(略)
3.服务内容:(略)
二、参与本次调研询价单位资质要求:
1.单位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成立时间原则上应超过二年,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资格和能力。
2.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单位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执业律师队伍,主要负责律师须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能亲自承办我院法律事务,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或相关执业经历优先考虑;执业律师队伍中有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政策、工程项目管理或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4.单位须有担任医疗机构法律顾问经验,具备处理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各类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能积极响应医院法律服务需求,处理法律事务效率高,案件处理效果显著。
三、提交资料要求:
1.单位资质(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报名人员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无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4.执业律师队伍相关资格证明
5.服务方案报价及说明(对本项目按年度整体报价)
6.近三年具有代表性的不少于2项的同类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要求盖章,复制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请以扫描件PDF格式提交,文件夹命名规则:(略)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于(略)年9月(略)日下午(略):(略)
联系人:(略)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2.项目严禁各单位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公告不是正式采购公告,不产生成交单位,仅作采购前调研咨询。
医院办公室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