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对我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报价,请各供应商互相转告,过期将不予受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筑面积:(略)
3、项目范围:(略)
4、维保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2)消防广播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5)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8)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
(9)消防水泵设备;
((略))备用电源系统;
((略))其它所有消防相关设施、设备。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2、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3、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简称“国家系统”)及“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简称“四川平台”)登记备案。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其他要求
1、维护保养中,单次更换材料或设备在(略).(略)元(含(略).(略)元)以内的由供应商方承担费用,在(略).(略)以上的由采购方承担费用。
2、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接到采购方电话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紧急情况须在(略)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情况2小时到达现场。供应商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材料等原因外,应(略)小时内解决;必须进行较大的维修或更换部件,须报采购方批准。采购方应在(略)小时内给予供应商答复。
3、供应商应免费配合采购方举办一年一次的消防演习等活动。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资格证明文件;
(3)报价表;
(4)类似业绩表(附合同复印件);
(5)消防维保方案;
2、请参加报价的公司将以上资料密封后,在封面上填写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于(略)年9月(略)日5点前送至安全保卫科,如未按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
项目咨询人:(略)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略)年9月(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