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客安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现对“合肥合客安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校车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服务地点:(略)
(四)项目单位:(略)
(五)项目概况:(略)
(六)招标预算(最高限价):(略)
(七)供应商数量:(略)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供应商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可检测车型为 A1 类载客汽车的专用检测线,且在肥东县境内有设立检测点。
三、采购需求
见附件
四、报价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供应商须报单价及投标总价,以投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依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响应无效。投标人的单价及投标总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要求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合理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报价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五、供应商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最低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以不含税报价为评标报价排序依据),最低报价是指不高于公告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如在报价中出现二家及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在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中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二轮及以上报价要求:(略)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份数:(略)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略)
八、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开启时间:(略)
(二)报价文件开启地点:(略)
九、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