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拟于近期委托开展(略)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蕉城区(略)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
二、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以蕉城区海岸线为基础,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对沿海重点岸段采取预先划定、随机抽取方式,利用无人机每两个月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进行航拍巡查,获取优于0.(略)米的遥感影像数据,并对获取的无人机影像进行正射处理,形成抽查岸段海漂垃圾遥感监测的工作底图,禁飞区域采用人工现场测量采集。基于无人机航拍正射影像图,采用计算机智能解译与人工目视解译相结合的方式,提取海漂垃圾分布数据,包括点状垃圾数据(散落垃圾)与面状垃圾数据,并制作相关的成果图件、统计报表。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要求报价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等;
(三)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四、报价文件
(一)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五)报价函。
五、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报价文件寄送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略)室。
六、其他事项
此次询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联系人:(略)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