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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略)
(二)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产品信息
(一)项目名称:(略)
(二)投标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有效证件)
三、公告期限:
(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1、投标文件(包含样品)邮寄或送至指定地址,邮寄或送至指定地址为:(略)
五、采购内容:
最高预算价(略)元/年。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每种规格的单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最高单价限价 | 年用量 | 金额 |
1 | 穴位贴(透气胶贴) | (略)cm | 0.(略)元/个 | (略)个/年 | (略)元/年 |
| 穴位贴(透气胶贴) | (略)cm | 0.(略)元/个 | (略)个/年 | (略)元/年 |
合计 | (略)元/年 |
1、报价要求
(1)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法,综合单价包括:(略)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且每项单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一旦中选后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供货数量达到采购数量或供货时间达到服务时间后,新的供应商产生前延续此合同。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采购周期内一切产品如遇国家、省、市带量采购的,均执行国家、省、市带量采购,采购期自动终止。配送期内采购人对供货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则合同有效,若考核不合格则中止合同。
3、若中标公司未在我院开户,需与我院供应商目录内公司签订转配送协议,由配送公司办理相应的出入库业务(自行勘探现场,涉及到的配送商选择、评审费等一切费用及问题由中标公司承担)。
4、供货期限内,如中标产品市场价格上调,此次招标价格不予调整,供货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如中标产品市场价格下调,此次招标价格按其产品市场价格下调幅度同比例下调,如中标人无法降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六、付款方式:(略)
明光市人民医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