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宣传医院专科,我院拟委托一家有实力的供应商提供专科宣传视频拍摄服务,拍摄并制作3部专科宣传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1.成片时长3-4分钟/部。
2.成片须体现出医院专科在学术、医疗、服务、特色等方面的情况。
3.配套宣推服务:(略)
(一)、服务要求
1.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视频团队及所需拍摄设备,视频团队具备专业人员含策划、导演、编导、摄像、后期剪辑等。
2.根据项目专业性特点,提供多种形式的符合项目要求的内容呈现方式及手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拍、抠像、特效等技术手段。
3.成片须符合要求规范、画面高清,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4.成片应根据宣传片节奏需要,匹配符合意境的背景音乐。
5.视频格式:(略)
6.须在院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拍摄工作并按要求修改完成后期工作。
(二)、其他要求
1.成交方须用网盘(永久有效)提供成品。
2.成交方须将为采购方保留拍摄内容原素材至少一年。
(三)、知识产权:(略)
(四)、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除署名权以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版权,其所有权均属采购方,未经采购方许可,成交方不得以使用、授权他人使用、转让等任何方式使用该工作成果,否则采购方将追究服务方相关法律责任。
(五)、计费标准
按照报价表进行报价,总金额包含策划、文案、脚本、拍摄、前期制作、后期特效及税费等相关费用。
(六)、服务期限:(略)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
1.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须具有宣传推广、文案写作、视频拍摄经验;
3.须配备专业的拍摄装备及专业团队。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略)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服务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自拟)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略)年9月(略)日-(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略)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略)号省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略)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