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东村、厂口片区农业产业用水提水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及其新增配电室部分结算审核工作,现公开致函,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东村、厂口片区农业产业用水提水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及其新增配电室部分结算审核服务报价,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项目总投资:(略)
(四)工期:(略)
(五)结算审核范围:(略)
二、报价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合理报价,但总报价不得超过0.5万元,同时需对2个单项工程分别编制分项报价,且2项分项报价之和须与总报价金额完全一致。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文件各项规定。
2.报价单位需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符合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内容的相关资质。
(二)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信用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列;
3.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列。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略)
(二)报价函要求:(略)
五、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二)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在五华区(略)年9月(略)日(略):(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