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需求,设备科对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投标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在线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特别声明“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有效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略)
3.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技术参数
标项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金额 | 类别 |
1 | 辐射式婴儿保暖台 | 3台 | 3.9万元 | 医疗器械 |
一 | 整机要求: | |
1 | 辐射箱,控制仪,皮肤温度传感器,婴儿床,托盘,输液架,机架。 | |
二 | 设备参数: | |
1 | 具有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温度控制模式; | |
2 | 设置温度与皮肤温度分屏显示; | |
3 | 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 | |
5 | 辐射箱水平角度与婴儿床的倾斜角度可调; | |
6 | 婴儿床四周的有机玻璃档板可拆卸; | |
7 | 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故障报警:(略) | |
8 | 前面板具有温度校正功能; | |
9 | 具有肤温传感器脱落报警提示功能; | |
(略) | 具有数据储存功能; | |
(略) | 具有APGAR评分计时功能;具有RS-(略)接口。 | |
(略) | 采用石英加热管,受热不易碎裂,寿命长,整体加热 | |
三 | 系统功能: | |
1 | 输入功率:(略) | |
2 | 肤温控温范围:(略) | |
3 | 肤温显示范围:(略) | |
4 | 控温精度:(略) | |
5 | 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略) | |
6 | 床面温度均匀性:(略) | |
7 | 辐射箱水平角度:(略) | |
8 | 婴儿床倾斜角度:(略) | |
9 | APGAR评分计时:(略) | |
四 | 配置要求: | |
1 | 主机 3台 | |
2 | 皮肤温度传感器(略)个 | |
五 | 售后服务 | |
5.1 | 维修 | |
5.1.1 | 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免费整机保修三年,需提供原厂保修承诺。保修后免收维修费,保证零配件供应8年以上;保修起始时间以医院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为准,不得用任何方式将设备到货至安装完毕验收后的该段时间,部分的或全部的计入设备的保修期 | |
5.1.2 | 务必填报完整的配套消耗品、耗材的优惠投标价格,并提供相关注册证及注册表等证明材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或附系列可证明有效的文件);如不随附消耗品、耗材报价,视为承诺免费供应 | |
5.1.3 | 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资料、详细技术指标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 | |
5.1.4 | 卖方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各一套。投标即响应(如中标后)设备安装时提供维修资料及线路图纸 | |
5.1.5 | 安装设备时必须提供设备的跟机操作规程(应包括:(略) | |
5.1.6 | 安装设备时必须提供操作使用培训与维修技术培训 | |
5.1.7 | 6小时上门维修,提供(略)小时维修电话 | |
5.2 | 附加必备条件: 提供符合上述参数和配置要求的详细配置清单; 列出上述已明确选件及未作要求但可提供选件的清单; 所有配置为同品牌原装产品(除注明要求例外); 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原装产品,禁止提供代工、贴牌产品; 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彩页,如彩页中没有涉及到相关技术参数,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DATASHEET);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备案证或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由备案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注册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产品属于特种设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属于消毒类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 |
六 | 安装及验收要求 | |
6.1 | 安装地点:(略) | |
6.2 | 安装标准:(略) | |
6.3 | 验收标准:(略) | |
6.4 | 如是计量强制检定设备,验收时需提供计量合格证 | |
6.5 | 供应商应当根据医院管理要求,将提供的设备接入全院相关信息系统,并承担接口费用,提供的设备应当允许医院其他系统接入。确因设备本身无此功能难以实现的,须经医院信息、设备管理部门同意。 | |
三、商务需求
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具有经营许可证,授权书,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
四、报价文件:
1、报价须带文件资料:(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3、报价文件报送方式:(略)
4、不能符合技术要求的品牌供应商请不要报价。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
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运输,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评定成交标准:
1、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本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价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2、询价结果产生后,采购单位通知预中标单位,预中标单位须在3天内拿样机到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技术人员对参数及软件进行核对。完全符合后, 中标单位需在(略)天内将中标设备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如存在不满足的或无法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3、具体安装时间根据客户通知后,安装到指定位置。
4、付款方式:(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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