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以面向市场发出询价邀请的方式,确定本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欢迎各单位(公司)积极报价。
一、项目概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我局近期((略)年(略)月-(略)月)将开展对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工业噪声和固废(略)个企业的噪声排污许可集中重新申请审核、(略)个排污许可颁发的技术审核、(略)个已颁证复核工作。
二、项目采购要求
(一)服务要求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单位(公司)需对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工业噪声和固废(略)个企业的排污许可集中重新申请审核、(略)个排污许可颁发的技术审核、(略)个已颁证复核工作。技术单位(公司)具有开展排污许可工作实际工作经验,相关技术人员熟悉排污许可审核的国家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排污许可审核技术规范。
(二)成果形式和质量要求
全过程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开展相关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采购人的审核要求。做好服务对象商业保密工作。
(三)项目报价
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现场踏勘、基础调研、资料收集、交通差旅、劳务以及其他相关涉及的人工费、各类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税费、材料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知识产权归属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报价须知
本次询价为确定该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生态环境领域规划编制经验和编制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相关要求
请符合相关资质条件并愿意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参照以上基本情况介绍和要求,按以下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提交询价答复资料(附件)。
时 间:(略)
报名地点:(略)
联 系 人:(略)
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