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网站截图或者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无不良记录及行为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三)。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证(可委托第三方运输,但须提供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以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