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需求
一、服务范围要求:
1、对采购人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2、草拟、修改、审核采购人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出具律师意见。
3、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并就采购人遇到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4、根据采购人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采购人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参与医院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6、对采购人相关医务服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7、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瑕疵。
8、为病历书写、病案管理提供法律意见,防范医疗纠纷时采购人举证不力,承担不利后果。
9、为各种医疗合同、风险告知书、不配合诊疗等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略)、规范与外院的医疗协作(会诊,转诊等)、新建医疗机构类等,提出法律意见。
(略)、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略)、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提起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
(略)、接受采购人委托, 尽职尽责代表采购人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处置。
(略)、接受采购人委托, 尽职尽责代表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
(略)、参加采购人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核、准备谈判中的各类法律文件。
(略)、根据国家涉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涉医事政策的变化,或根据具体司法实践向医院主动出具律师意见书。
(略)、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工作方式要求:
1、律师服务团队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讨处理采购人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2、如因采购人案件需要,律师去外地办案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自行承担。
3、对采购人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做好调整,优先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要。
4、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三、服务时限要求:
律师服务团队需按以下时限要求完成各类事务:(略)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4.指派律师相对固定,若有变更,需提前与院方沟通,经院方确认后给予变更。
五、服务周期:
三年,每年度进行考核,若不合格,终止合同。
六、付款方式:
每年度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上一年度的(略)%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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