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院职工及患者餐饮服务质量与安全,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医院食堂所需主食、副食进行公开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单位:(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内容:
主食类:(略)
副食类:(略)
5.服务期限:(略)
二、采购要求
1.中标方需在报名时提交详细食材报价单,中标后后续采购将严格按照该报价单约定的单价执行,合同期内若无特殊情况(如国家政策调整、食材市场价格波动超±(略)%等),单价不得变更。
2.食材供应需满足《食品安全法》及医院食堂管理规定,肉类及鲜(冻)货品每日供应的食材必须提供对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且需接受医院采购监督管理小组的不定期抽检。
3.供货时间需严格按照医院要求执行,订货后(略)分钟内送达,延迟送达将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
4.食材若存在质量问题(如腐烂、变质、过期、掺假等),中标方需在接到医院通知后1小时内无条件更换合格食材,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投标采购食材。
2.经营肉类和鲜(冻)货品的供应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肉品检疫合格证。
3.豆腐及豆制品:(略)
4.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5.投标企业关联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6.报价单(供应商根据投标内容及范围自行下载)。
7.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各2份)。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网址:(略)
五、报名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材料地点:(略)
3.开标地点:(略)
4.开标时间:(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