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n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报价时间前,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n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n(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n(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
\n(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n(六)本项目特定资质:(略)
\n五、询价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
\n(二)申领地点:(略)
\n(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n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
\n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①工程设计建设行业设计(建筑工程)资质文件;②外地设计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证明文件;③3项以上业绩证明(设计合同内注明包含结构加固) 。
\n(四)申领方式
\n※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n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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