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东莞市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人”)现就东莞市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略)-(略)年度在线监测项目运维用蒸馏水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项目编号:(略)
1、 兹邀请报价人就下列采购范围内全部的货物及其相关的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采购一批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用蒸馏水,供货期暂定为(略)个月,具体供货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报价:
2.1 本次报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略),(略).(略)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报价人只需根据本询价文件第五篇报价表填报唯一报价金额。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报价最高限价的,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2 本项目报价为不含税总价,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修订版)规定的销售额。本询价文件所称的不含税价和不含税合同价(或不含税合同单价)是指不含本采购项目报价人的销项税额,包含了报价人完成合同义务(含报价人代缴代扣、分包及委外服务、施工、采购货物等所产生的价税)的其他全部费用。本采购项目依法计算的报价人的销项税额由采购人承担,不计入报价。
2.3 报价包括报价人成交后为完成询价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略)
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布询价文件,有意向的报价人可于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发布媒介【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s:(略)
4、 报价文件于(略)年(略)月5日上午(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我司本项目采购部门(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略)号二期3号楼4楼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非密封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报价人可以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报价人代表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仅限1人进入采购人办公区域),并见证开封报价的过程。
报价人也可以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递交密封报价文件,但务必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并确保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联系人(必须由询价文件内列明的采购联系人签收),自行承担因未能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而被拒绝报价的风险,并视为自愿放弃对开封报价过程的监督,以及对开封报价的过程及程序提出异议的权利。
5、 兹定于(略)年(略)月5日上午(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封报价文件。
开封报价地点:(略)
6、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部门:(略)
部门邮箱:(略)
联系人地址:(略)
东莞市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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