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负责人:(略)
采购方式:(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以上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略)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略)
(略).其他: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略)
(二)采购文件售价:(略)
注:(略)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略)
购买采购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
银行账号 | (略) |
备注:(略) |
四、投标(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递交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