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商贸旅游系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略)号(华城科技广场)2幢(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 年(略)月(略)日 (略) 点 (略)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十二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注:(略)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六)《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人:(略)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