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采购人:(略)
报价方式:(略)
服务期限:(略)
服务内容:(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 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有效期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任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提交内容
(一)《报名登记表》及《报价函》;
(二) 供应商报名资格文件(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及报名资格自查表(格式自拟);
(三)响应文件(含报价表、赔付效率及理赔服务方案、增值服务方案、综合偿付能力、同类业绩);
(四)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形成一套资料,并提供四份副本,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略)-(略)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四、其他事项
选取方式:(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略)年(略)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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