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建交通工程建设工作专班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扩建区域拆旧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报价
1.本项目最低限价单价为(略)元/㎡,供应商报价(人医、国资、城交工作专班三处房屋拆旧分别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2.投标报价指成交供应商补偿给采购单位的费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按房屋现状交付的被拆房屋,被交付的房屋按现状交付后所有残值全部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房屋拆除、残渣清运、设备搬运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扬尘治理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现场由报价供应商自行踏勘,残渣堆放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
3.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和已有资料,将可能存在的由施工导致的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景观、绿化、绿植或其他已完工程等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注:(略)
体检中心大楼东侧配电房及相关设施包括通往人医档案馆的电缆线,电缆沟及(略)号楼西侧的公共厕所及煤气加压站不在本次拆迁范围内(未计入拆旧面积)。
4.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周边群众矛盾的协调及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并不得以该项理由等与采购人发生合同纠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形式,投标报价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须的临时工程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进退场费、材料费、检测费、管理费、安全及防护措施费、税金、保险、利润、规费、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位置、现场环境、群众矛盾、房屋残值、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残渣堆放等其它任何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程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略)](略)号及发改价格[(略)](略)号文规定的(略)%计取)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本项目资料费支付宝收款账号(略)(*海艳),备注:(略)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前将报价文件邮寄(建议使用顺丰速运)至以下地点:(略)
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QQ群聊(群号:(略)
特别提醒:(略)
六、报价文件构成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响应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合法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8.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
注:(略)
七、保证金
1. 报价保证金:(略)
2.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总价的(略)%,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②履约保证金在拆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扣除相关扣款)。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3.安全责任保证金:(略)
八、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规模:(略)
2.项目地点:(略)
3.工期要求:(略)
4.服务内容:(略)
5.质量要求:(略)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景观、绿化或其他已完工程等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没有进行修复或补偿没有到位的,则不予竣工验收。
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到施工现场,且按照工程施工和安全方案进行拆除,施工期间必须采取“出示警示牌、划定警戒线”等安全规范措施,确保人员及周边、沿途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③供应商须服从城管、公安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的管理,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载,防扬尘和降噪声措施到位。环保、城管、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扬尘排污费等由供应商自理。
④施工过程中,供应商确保不影响市容、交通和环境卫生等。并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履行拆除过程中环保、建筑垃圾运输、安全文明施工备案等手续,依法施工,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拆迁主体单位无涉。渣土、垃圾清运应按照《启东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选择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经市行政审批部门许可的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明确建筑垃圾运输量、运输责任、运输费用、消纳场所或者受纳地点。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许可的运输单位运输,由此发生的包括现场管理在内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⑤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总价最高者成交。如报价总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记入不良信誉。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
十一、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总价将费用支付给相应单位(其中(略)号未签约房屋与西欧办公楼待拆除前支付)。最终价格按照实际拆旧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单价进行计算,若实际面积超原估算面积,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补交余款。若实际面积低于原估算面积,采购人不予退款。
启东市城建交通工程建设工作专班
(略)年(略)月4日
启东市人民医院扩建区域拆旧项目询价公告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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