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询价项目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库街(略)号人防物资库(地下室)招租,租赁面积(略).(略)㎡,租期5年,标的状态为闲置,本次出租房产属于地下人民**工程,没有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出租方拥有实际所有权。 2、本次招租房产,存在消防设施多年没有验收的情况,承租方承租后,待消防设施的修缮和验收等工作完成后方可经营使用。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出租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房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5、询价期间各意向方可根据标的物市场价值及自身风险判断能力,自行报出意向承租价格。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参与询价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意向承租申请书》并交纳询价保证金。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将按照约定处置询价保证金。 3、本次询价标的具体出租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交易公告为准。 4、如项目正式挂牌的出租底价不高于意向承租方报价金额,则意向承租方须按照交易公告约定进行承租登记并参与后续竞价,且同意将已交纳意向承租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的等额部分,否则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如正式挂牌的出租底价高于意向承租方报价金额,则意向承租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参与该项目,如放弃承租,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 5、询价保证金:(略) 6、参与询价并交纳询价保证金的意向方成为最终承租方时,享受交易服务费5折的优惠。 7、意向承租方应履行对标的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询价出租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出租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出租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出租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