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询价比选计划
为规范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并保障供货质量与效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略)〕(略)号)、《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拟通过询价比选的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日常办公用品供货商,现编制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略)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办公用品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办公用品需为正规厂家商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提供的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2.供应商收到我单位购买需求后原则上1天内配送到位;我单位如有临时紧急需求,应在(略)小时内及时响应、配送到位;
3.供应商接到我单位办公用品购买需求后,需按我单位要求打包并配送至指定地点,且不单独收配送费用。
(二)办公耗材
1.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耗材产品需能满足设备性能,不会对我单位现有或先试用设备造成损伤;
2.供应商需具备提供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耗材更换、运行维护、故障处理等技术水平能力,能够提供办公设备的配件安装、网络布线等服务;在服务期内免费进行相关技术服务。接到我单位的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及时响应并在响应后的3小时内到指定地点维护维修,最迟不得超过半天。
五、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略)
六、承接标准
1.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资质与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
2.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书面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略)
2.服务方案:(略)
3.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门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略)〕(略)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协议内容,按季度支付办公用品费用。
十、响应方式
1.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收件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略)
2.呈贡区民政局日常办公耗材清单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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