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略)
根据(略)年9月新印发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出具意见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厦翔农水〔(略)〕(略)号)文件,明确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面积2公顷以上(含2公顷)的或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地等范围内的一般湿地,需编制建设项目拟占用一般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本项目初步核实临时占用地面积约(略)公顷,应当编制占用一般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代建单位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询价最低价中标方式选取占用一般湿地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欢迎合格的技术服务机构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位置:(略)
项目概况:(略)
主要工作内容:(略)
二、控制价
本项目占用一般湿地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控制价为7.5万元。
三、报价人的提供资料:
(1)报价函;
(2)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盖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请将报价函(盖章)及报价资料的电子文档定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五、纸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纸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若有异议,请与监督部门联系,纪检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