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四座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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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就四座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询价,欢迎各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
(1)十堰市火车站南广场充电站建设,(略)KV配电工程、(略)kW分体式直流充电柜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2)十堰市科器公司充电站建设,(略)KV配电工程、2套(略)KW直流一体双枪充电桩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3)十堰市公交四公司充电站建设,(略)KV配电工程、(略)kW分体式直流充电柜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4)十堰市二五厂充电站建设,(略)KV配电工程、2套(略)KW直流一体双枪充电桩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3.项目投资:(略)
4.采购方式:(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内容:(略)
7.服务期限:(略)
8.监理服务范围与要求
(1)服务范围:(略)
(2)服务质量:(略)
9.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报价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资质,以下资质之一即可:
a.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b.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c.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提供承诺书)。
(4)报价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报价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
(6)报价单位须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单提交
1.地点:(略)
2.截止时间:(略)
3.报价单位提交报价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提交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提交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信用证明(加盖公章)。
4.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应当密封,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三、报价单开启
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四、评审方法
1.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报价单位进行评审。
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略)
3.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附件三:(略)
附件四:(略)
附件五:(略)
附件六:(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