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准确核定资产残余价值,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我会拟开展固定资产残余价值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略)
2. 评估范围:(略)
3. 评估目的:(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资质在有效期内。
3. 近3年(自(略)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4.?项目负责人需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团队成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及经验。
三、服务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固定总价报价,上限价为人民币伍仟元(¥5,(略).(略)),报价人自行考虑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费。
四、报价文件提交
1. 文件内容:(略)
2. 提交要求:(略)
3. 报名时间:(略)
4.报名地点:(略)
5.报名方式:(略)
四、其他说明
1. 供应商参与报价产生的费用自理,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分包。
3.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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