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略)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北京集邮博览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略)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一、询价内容:
“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略)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主板、前言展示板、结语展示板设计制作、展板搭建,协助布撤展及展期维护;最高限价4.(略)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台/套) |
1 | 主板设计制作 | (略)Ox4OOcm | 1 |
2 | 前言设计制作 | (略)Ox1OOcm | 1 |
3 | 结语设计制作 | (略)Ox1OOcm | 1 |
4 | 布展运输 | | 1 |
5 | 展板(白色哑光板) | (略)x(略)cm | (略) |
合计 | | (略)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集邮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文史中心(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侵犯招标人权益的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五)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展板用铝合金框架内加白色哑光防火阻燃板,布展材料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质文件,坚决杜绝 “三无” 产品。材料安装前经过严格筛选,无异味、无瑕疵,营造健康、舒适的展示环境。
采购组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登记备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响应文件邮寄地址:(略)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打印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