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询价时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并留存证据,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询价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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