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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关于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点安全检查有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充换电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现拟对外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服务事项完成。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在服务时间内协助我局开展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项目登记现场核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GB/T (略)-(略)《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 (略)-(略)《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规范,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项目登记核查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专业技术支撑。服务时间内协助开展安全检查和现场核查站点数不少于(略)家次。
2.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对黄埔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提出技术性指导意见。
3.必要时协助我局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事故处置,参与事故调查,协助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4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略)万元人民币。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深入理解并认识项目整体需求,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和措施,优先考虑承接过政府部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等服务内容和具备CNAS、CMA资质证书的单位。
(四)中标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优先考虑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电工证和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高级/副高职称人员、正/副高级工程师证资质专家的单位。
(五)中标人熟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优先考虑具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经验及案例。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及资质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场所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略)年(略)月3日(略):(略)
报名地址:(略)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附件:(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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