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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略)年中国电信南安分公司南安市某单位环保视频监控技术服务项目(需求编号:(略)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略)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1)预估金额:(略)(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本询比项目为(略)年中国电信南安分公司南安市某单位环保视频监控技术服务项目(需求编号:(略)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略)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1)预估金额:(略)(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略)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1)预估金额:(略)(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1项目概况:(略)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1)预估金额:(略)(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1)预估金额:(略)(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1)预估金额:(略)(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预估金额:(略)(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技术要求:(略)(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3)服务地点:(略)(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4)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序号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批1南安市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略)个月维保服务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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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4.1获取时间:(略)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1获取方地点:(略)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1.2获取方式:(略)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2.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3.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4.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1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2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3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4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6.供应商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6.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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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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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采购人:(略)(略)年(略)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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