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金砖国家无人机操作赛项团体标准服务(重)项目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金额:(略)
(三)服务期限:(略)
序号
货物
(服务、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金砖国家团体标准-无人机
操作赛项-竞赛标准编制服务
1.聘请3名专家为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交的无人机操作赛项标准申请表进行评选。
2.向金砖标准工作化委员会确认立项单位与立项内容。
3.开发组织工作
(1)组织在厦门召开1次工作部署会。
(2)邀请国外专家参与工作部署会议。
(3)组织在编制地召开1次工作启动会。
(4)组织线上初稿讨论会。
(5)组织线上召开初稿国际联调会并邀请外国专家参与讨论。
(6)组织审定稿修改工作会议。
(7)组织审定稿国际联调会议。
(8)聘请标准指导专家组织编写与指导工作。
4.在金砖标准化委员会官网面向金砖成员国发布中、英文版标准文件(含院校名称与专家名称)。
5.为参与金砖国家团体标准-无人机操作赛项-竞赛标准编制的2位专家制作中英文竞赛主编专家证书2本。
6.服务期限:(略)
7.供应商提供1年的标准更新咨询服务。
项
2
操作赛项-技能标准编制服务
5.为参与金砖国家团体标准-无人机操作赛项-技能标准编制的2位专家制作中英文技能副主编专家证书2本。
3
操作赛项-课程标准编制服务
5.为参与金砖国家团体标准-无人机操作赛项-课程标准编制的2位专家制作中英文课程参编专家证书2本。
三、服务地点
(一)服务地址:(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额(人民币):(略)
(二)缴纳方式:(略)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供应商转询价保证金时,请备注:(略)
供应商使用保函递交方式时,供应商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专人管理。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除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保证金缴纳错误或备注不清晰而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退还。
2.询价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略)
(二)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略)
(三)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略)
七、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略).(略)元,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组织、专家劳务、交通差旅、材料研究和指导、线上/线下会议、培训服务等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成交后不再增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八、评分办法
由我校组成的专家小组,按以下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2)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略)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略)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略)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略)
(二)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竞标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商务、技术响应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二)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略)号(略)栋(略)-(略)室。
(三)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因供应商原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评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及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3;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四、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略)
十五、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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