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开征询平潭看澳码头区域环境影响和盘活利用综合评估论证服务费,欢迎具备条件的技术单位参与测算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潭看澳码头区域环境影响和盘活利用综合评估论证服务。
二、评估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平潭看澳码头区域的调查、监测、模拟及报告编制等工作,重点围绕围海及码头工程结构安全性、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后续盘活利用可行性路径以及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估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
三、履约期限
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评估论证报告编制。
四、响应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实行包干价,内外业工作人员开展评估所需的必要条件需由技术单位自行解决,自行安排陆、海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人工成本、食宿费、交通费、税费、租船费等,完成本服务项目不可或缺的工作和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我局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报告编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配备注册环评工程师。
(三)评估报告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达到海域海岛管理有关要求,同时需通过专家评审。若服务成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我局要求,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四)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予以拨付报告编制服务费,届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询价材料提交要求
1.请有意向的技术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征询反馈函(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册环评工程师证明或类似评估论证报告工作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请有意向参与测算报价的单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于(略)年1月(略)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海域海岛处。
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特备声明:(略)
附件:(略)
2.征询反馈函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