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方式:(略)
3.预算金额(元):(略)
4.采购需求:(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单家商超面积(略)平方以上的大型商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评审小组负责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不是本人来投标,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 系 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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